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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省区青年共话守护黄河

2025-04-17    2249人浏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实施两周年,首届黄河流域青年生态文明交流活动在山西碛口古镇举行。来自沿黄九省区的共青团组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青年社团、社会组织、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法律实施、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等议题深入交流,致力于推动黄河保护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一盘棋”格局。

让《黄河保护法》“动起来”“实起来”

  黄河水奔流不息,澎湃如昨。
  4月1日,黄土高原的风中响起了熟悉的旋律——由当地伞头秧歌表演艺术家重新演绎的《保卫黄河》,把时光拉回到86年前。当日,来自沿黄九省区的法官代表、律师、社会组织代表和青少年代表齐聚碛口东渡黄河纪念碑前,共同宣读《碛口宣言》。《碛口宣言》提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黄河保护的部署要求,推动《黄河保护法》真正“动起来”“实起来”,以法治之力守护黄河安澜长久、清流不断。宣言呼吁,要坚持依法治河、以法兴河,推动《黄河保护法》落地见效,构建全流域共治共享的生态治理格局。宣言提出九项重点行动方向,包括强化执法监督、激发公众参与,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推动生态司法体系建设、支持公益诉讼实践、搭建沿黄九省区协作网络、建设“黄河保护案例库”、发展绿色经济、加强跨流域协作与国际交流等,全面释放法律制度在生态保护中的支撑力与牵引力。
  “1939年3月31日,《保卫黄河》在烽火中诞生,成为中华民族抗战最有力的声音。今天,我们面临的挑战已经不同,但保卫黄河的精神不能变。”青年代表、中北大学学生贾宇宽说,“我们要把保护母亲河的责任一代代接下去,让黄河水源滚滚不断,让黄河水质不受污染。”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近年来,受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黄河的水源保障和水质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流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也持续承压。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我国于2022年10月出台《黄河保护法》,并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聚焦黄河保护的专门立法,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系统性、稳定性、可操作性的法治保障。
  为摸清沿黄各省区公众对《黄河保护法》的知晓和了解程度,并进一步联动各地多元力量推动法律深入人心、广为运用,在共青团省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司法厅的指导下,由晋青可持续发展公益服务中心主办了首届黄河流域青年生态文明交流活动,九省青年齐聚,共话黄河安澜。

汇聚全民行动力量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2023年,黄河干流已连续两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整体水质水平为近十年来最佳。以我省为例,黄河干流(山西段)水质连续三年稳定保持在Ⅱ类,汾河入黄断面水质也首次达到Ⅲ类优良标准。2024年,流域水质总体保持良好态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山西、陕西、甘肃等地协同推进生态修复、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态势初步形成。
  保护环境,青年先行。从“保护母亲河行动”到近年来覆盖黄河流域的大学生研学项目,青年始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特别是环保民间组织的迅速成长,在黄河文化传播、生态实践和《黄河保护法》落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生态司法保障体系也在不断完善。“生态司法不是冷冰冰的判决,而是守护青山绿水的最后一道防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李智玲在交流中告诉记者,近年来,吕梁中院持续推进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设立环资法庭、组建七人合议庭,专门审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三起公益诉讼调解案共推动赔偿金超过3500万元。她说:“我们不仅是在审案,而且通过实地勘查、协调修复、联合执法等举措,更是在探索一条有力度、有温度、有制度支撑的生态司法路径。”
  社会力量在黄河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也日益显现。沿黄各地社会组织和青年团体持续开展多样化实践行动,为黄河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注入行动力。例如,在青海,当地环保组织开展雪线监测、水质取样,积累了珍贵的第一手数据。在黄河全流域,越来越多的志愿者自发组成巡河队伍,开展垃圾清理、非法取水点记录、生态状况观察等工作。此外,诸多民间机构积极参与雪豹、黑颈鹤、大鸨等濒危物种的栖息地保护工作,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系统恢复的联动发展。这些行动虽微小,但构成了坚实的社会支撑网络,正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安全走向全民协同治理的新阶段。

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参与度

  公众认知和社会参与,是黄河保护能否落地生根的基础土壤。为深入了解沿黄九省区公众对《黄河保护法》的知晓程度与生态关切,晋青联合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46个主要城市对4542名公众和23家社会组织开展调查,并发布《黄河保护法知晓度调查报告》。结果显示,公众对法律的基本框架已有初步认知,大多数人能识别施行时间和立法目的,但在关键条款、法律责任等方面仍理解有限。社会组织认知水平略高,普遍反映仍需加强系统性培训与政策解读。
  “尽管在一些关键条款上认知还存在盲区,但大家参与黄河保护的意愿非常强烈。”晋青项目负责人白娟表示,“数据显示,超过七成受访者表示愿意参与黄河生态保护宣传或志愿行动。”
  在公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基础上,专家学者也为生态治理提供了系统性思考。多位专家指出,黄河生态保护的根本挑战在于“多源压力叠加”,必须以系统治理思维统筹推进水资源调度、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修复。
  山西大学教授、黄河实验室副主任武志涛指出,传统流域治理多以“末端治理”为主,已难以应对复杂生态挑战,亟需推进源头防控、系统治理和标准前移,实现从“被动补救”向“前瞻治理”转变。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当前流域治理仍需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与末端执行的协同关系,从“防、管、治、补”四个维度建立起全流程、全区域、全要素的综合治理体系,确保黄河流域生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协调并进。
  黄河保护是一项全流域、全社会共同承担的系统工程,只有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公众各尽其责、协同发力,才能真正守护好黄河这一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实现生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统一,“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责编;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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