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档升级成效凸显
2023-12-06 50566人浏览
本网讯 11月24日,从省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近年来,省林业和草原局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提档升级转型任务,系统谋划,综合发力,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逐步规范,保护成效日益凸显。
完善体系、优化布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日臻完善。经过多年努力,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共274个、保护地总面积243.52万公顷,自然保护地建设和保护成效明显;积极主动对接河南省,起草《太行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联合上报国家林草局,太行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通过整合优化,基本解决了保护地重复设置、空间重叠问题,实现了“一个保护地,一块牌子,一套机构”的目标,优化了全省自然保护地格局,为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奠定了基础;积极推进重要湿地建设。洪洞县汾河湿地成功入选国家重要湿地名录,成为我省首个国家重要湿地,填补了我省国家重要湿地的空白,实现了零的突破。同时,我省积极推进国际重要湿地的申报。
标准化建设,常态化监管,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日渐提升。为推动自然保护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省林草局建立了保护地现场培训会议制度,决定每年召开一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现场培训推进会,以现场会的形式带动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提档升级;持续发力,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多次下发强化监管的通知要求,明确了自然保护地监管内容、监管程序、监管方式,推进保护地常态化监管;先后开展了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高档地产、高尔夫球场、侵占耕地、侵占岸线等四类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以及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排查整改各类问题150余个,形成了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健全制度,增加投入,自然保护地发展基础得到有效保障。省林草局不断完善规划体系和健全制度体系,相继出台和修订了《山西省自然保护区管理细则》《山西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山西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推动自然保护地依法管理;制定了山西省自然保护地标准体系建设计划,已基本完成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的地方标准制定,将陆续启动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方面的标准制定,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的标准化建设;“十四五”以来,我省每年投入中央基建、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资金1亿元左右,支持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调查监测、宣传教育等方面建设。省林草局以提升自然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山西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优化项目建设内容,让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通过项目实施,我省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极大助力了林草高质量发展。
责编;山西安全环境网